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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人社局2017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时间: 2018-01-11 16:08   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把法治人社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将部分审批事项转为审核事项或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如2016年我局将劳务派遣备案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将涉及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的18个事项集中到就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并安排两名专职人员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使我局所有的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都能在区服务大厅申请、受理、办结实现科室集中和业务科室向大厅的两集中。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梳理、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85%,84.6%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8.5%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为52.3%。三是认真梳理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和及时在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清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完善我区乡镇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我区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局成立了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根据各镇填报的配置需求进行了汇总,制定设备配置计划。目前,投入专项资金 404万元为全区202个村(居)委会配备了“四机一栏”,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人社平台的服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免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招工求职供需服务平台,主要措施包括:每年在北站、美林广场、各镇(圩)等主要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招聘会。2017年,在城区和各镇举办大小型招聘会共49场,参与企业1034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4316个,求职人员2.7万多人,达成意向6699人,现场录用3169人。

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贯彻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2017年度,就业类专项资金共支出579.2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共支出485.02万元,(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79.37万元;企业吸纳补贴支出5.65万),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出84.41万元,岗位补贴支出5.57万元,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支出4.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出11.3万元。创业类专项资金支出共71.60 万元,其中:创业租金补贴支出2.4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支出2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支出67.20元。培训类专项资金共支出578.34万元,其中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资金支出429.50万元,集体技能培训资金支出148.84万元。此外,区本级财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0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创业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3.95万元。

四是做好技能培训的“扩面提质”工作,以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质量。尤其积极发动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备案和不定期抽查工作,严格把关培训质量。今年开展育婴员、维修电工、美容师、中式烹调师等培训内容累计培训备案1900人次。   

五是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文件精神,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1月至今更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238条,累计上传1462条;更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特殊工时工作制信息30条;协助各有关单位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在我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初任培训等培训教育中增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程,培育公务员的信用体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根据省、市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等同志任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小组。我区干部档案室现存在职干部人事档案1651本,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档案1183本(占比71.65%),事业编制干部档案 468 本(占比28.35%)。截至目前,全区在职干部已全部完成专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录入、档案材料追缴等全面完成,信息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五、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改革。

严格按照“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改革总体要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权责,充实执法力量,将原来9名事业编制扩编至13名行政执法编制,构建起“综合监管、集中执法、专业辅助、社会共治”的执法新模式。2017年度,新招录5名行政执法编制的公务员,充实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伍。2017年度,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涉及劳资纠纷问题事项134件,涉及人数635人,涉及金额约1540万元,目前已处理129宗;处理政府热线12345转来工单136宗,办结率100%;办理信访网转来信访件27单,办结率100%;开展办理劳资保证金专户37宗,缴存金额2521.7万元。

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我局于2012年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乡镇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区及镇、管委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10个,并对基层调解员开展培训。2017年,向清远市人社局推荐太和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调解组织建设综合示范单位。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提出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依法行政教育纳入我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中,加强我区公务员法律法规教育。

   八、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2017年来,我局结合日常巡查、招聘会、培训班等机会通过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上门、典型案例曝光等方法,引导用工单位自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务工人员要及时举报、理性维权。如5月在美林广场开展以“推进诚信建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50余人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6月组织95家企业开展企业监测、薪酬调查培训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九、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关于要求清理2015-2016年清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函》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清新府办〔2015〕37号)文件按时提出保留意见并报司法局。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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